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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示
本文字数:370

根据《关于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省级专项资金调度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办〔2019〕35号)、《盐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盐住建村〔2020〕6号)和《亭湖区2020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亭危改办〔2020〕1号)要求,并参照《亭湖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亭住建字〔2019〕99号)文件中,关于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镇审核、区级验收等程序,对下列通过验收拟发放补助资金的危改户予以公示(时间5天),欢迎广大居民监督。监督电话:89918629。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注:根据《盐城市亭湖区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亭委办〔2018〕66号)要求,区财政给予各镇危房改造资金支持,每户补助1万元;区级补助经费由各镇统筹使用,原则上不补助给农户个人,用于兜底使用,并按要求完成年度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