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亭湖区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亭委办〔2018〕66号)关于对农村危房精准扶贫补助对象、实施要求、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第13号关于补充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方案的精神,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镇审核、区级验收等程序,对下列通过验收的危改户予以公示(时间5天),欢迎广大居民监督。监督电话:89918629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注:根据《盐城市亭湖区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亭委办〔2018〕66号)要求,区财政给予各镇危房改造资金支持,每户补助1万元;区级补助经费由各镇统筹使用,原则上不补助给农户个人,用于兜底使用,并按要求完成年度改造任务。